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切实将师生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现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调研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检查和学校疫情防控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做如下整改安排:
一、规范疫情防控的方式方法,按照当前规定,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学生返校进入校园采取规范有效的防控措施。
负责部门:后勤事务管理中心 学工部
二、规范快递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负责部门:后勤事务管理中心
三、做好开学前师生健康排查,对近两个月来居住地发生疫情曾被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最近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师生进行再次甄别,依据国卫办疾控函〔2021〕 102 号和黑教疫指函〔2021〕7号办理。
负责部门:学工部 人事处
四、加强消毒培训,规范配置消毒剂,科学做好室内外消毒及通风。
负责部门:后勤事务管理中心(物业中心)负责公共区域,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所辖区域。
五、进一步强化食堂管理,制定冷链食品相关管理制度,设置隔离门,灶房灯具加防护罩,设置临时隔离区。
负责部门:后勤事务管理中心
六、进一步强化宿舍管理,关键部位悬挂负责人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学工部
七、进一步规范材料管理、加大宣传力度。
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二级学院配合。
希望各部门严肃对待,部门负责人要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以上整改于3月6日前完毕,3月6日16点前各负责部门将具体情况及相关佐证报至党政办公室秘书科。
附件1:国卫办疾控函〔2021〕 102 号 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docx
附件2:关于严实精准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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